本公司(作為借款人)、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與星展銀行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訂立的2,300,000,000港元融資協議;
如中國現代牧業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在聯交所網站發佈的公告所披露,中國現代牧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17)、內蒙古蒙牛(作為賣方之一)、內蒙古富源國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其他賣方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訂立的買賣協議;
如公告所披露,本公司與配售代理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訂立的配售協議;
本公司與花旗國際有限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二三年到期之100,000,000美元1.50厘可換股債券(可交換為中國現代牧業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訂立的信託契據;
本公司、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Europe AG與花旗國際有限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二三年到期之100,000,000美元1.50厘可換股債券(可交換為中國現代牧業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訂立的代理協議;
如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在聯交所網站發佈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與國泰君安國際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訂立的認購協議;
本公司、花旗國際有限公司與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二五年到期之500,000,000美元1.875厘債券訂立的財務代理協議;
本公司、花旗國際有限公司與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三零年到期之300,000,000美元2.500厘債券訂立的財務代理協議;
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二五年到期之500,000,000美元1.875厘債券簽立的契約書;
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三零年到期之300,000,000美元2.500厘債券簽立的契約書;
如本公司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在聯交所網站發佈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星展銀行有限公司、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瑞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法國興業銀行與渣打銀行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訂立的認購協議;
本公司(作為貸款人)與中銀國際金融產品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人)就出借總共不超過613,877,227股中國現代牧業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訂立並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修訂及重述的借股協議;
本公司、花旗國際有限公司與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二四年到期之500,000,000美元3.000厘債券訂立的財務代理協議;
本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就本公司發行於二零二四年到期之500,000,000美元3.000厘債券簽立的契約書;
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在聯交所網站發佈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花旗環球金融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法國興業銀行、星展銀行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訂立的認購協議。